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员工请销假制度

发布日期:2017-09-18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根据新京葡萄最新官网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,员工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(如上课、实习、劳动、军训、周前点名、学校、学院组织的集会等)时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为有效。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,一律以旷课论处。

二、请假程序:员工请假首先应填写请假单,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,并附有关证明材料(请病假者必须有校医院证明)。请假单需先经辅导员批准,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,经批准后的请假单,如若一天以内,上联交辅导员保管,下联交相应任课教师或活动负责人;日天以上,上联交辅导员保管,中联交宿舍管理人员备查,下联交相应任课教师或活动负责人。请假期满,员工应持有效证明(医院诊断书、车票等)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。在上课时,员工如需请假,应经任课教师批准。事后应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。

三、准假权限:

1、请假3天以内者,由辅导员审批。

2、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者,由学院员工党总支书记审批。

3、请假7天以上者,由学院经理以及学校教务处审批。

4、在开学注册、考试(含补考)期间,原则上不准请假,如确需请假,无论假期长短,均须学院经理批准(请病假者必须有校医院经理签名的建议书)。

5、员工在外实习期间,不准请假,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应经实习负责人批准。

四、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

1、员工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和学院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。员工课堂考勤采用任课教师点名和学院查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各班班长应将本班上课时发生的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及学院汇报。

2、员工请销假必须严格执行学院请销假制度。学院将对不履行请销假制度,擅自旷课的员工按学籍管理规定及时予以严肃处理,并通报全学院。

3、下列情况之一者,以旷课论处:

(1)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;

(2)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;

(3)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;

(4)假满后不销假者;

(5)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;

(6)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;

(7)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;

(8)事后补假者(确有特殊情况,且持有有效证明经经理同意者例外);

(9)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。

五、报告制度

1、员工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离校一天(包括一天)以上者,必须签署新京葡萄最新官网节假日安全承诺书,并遵守报告制度,履行报告程序,向辅导员报告,报告以书面形式写清离校事由,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离校。凡不办理报告手续擅自离校者,按违纪处理。

2、员工在周六、周日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集体离校外出活动,不论离校时间长短,一律写出书面报告,经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离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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